长春律师事务所 欢迎您!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

法律咨询电话:

158-0431-8333

133-3167-7456

您现在的位置是:长春律师事务所>律所动态 >

什么情况下不可以办取保候审

本站:吉林哲讼律师事务所时间:11月, 26, 2015 阅读:1816 Views

内容提示:

取保候审适用于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,所以犯罪情况严重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。下文中详细介绍了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:

取保候审属于强度较低的刑事强制措施,都适用于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;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能保证不逃避侦查、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、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就不能办理取保候审。

下面长春哲讼律师事务所来具体说说,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:(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取保候审)
1、犯罪情节严重,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;
2、犯罪后逃逸的;
3、不认罪,对指控的犯罪有异议的;
4、尚有同案人员没有被抓获的;
5、外地户口,本市没有固定住所,不能保证随传随到的。
另外需要注意的是,以下情况无需申请即可办理取保候审:
1、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嫌疑,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。

相关阅读: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

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六条规定: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,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。”可否办理取保候审,可以联系律师咨询。
长春哲讼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电话:158-0431-8333

上一篇:

下一篇: